1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委、院行政领导的指示,制定落实本院组织发展规化、干部队伍建设规化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、人才引进规划和本处年度工作计划。
2、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,协调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全面建设,落实党员教育活动,办好业余党校,培训入党积极分子,有计划地发展新党员,规范收缴和使用党费,接转党员组织关系。做好社区“双挂”及“牵手帮扶”工作。
3、负责全院中层干部的选拔、考察、配备、考核等管理工作。
4、按照岗位设置标准,编制全院机构设置方案,确定各机构的职责、编制和岗位任职标准。及时做好学院法人证书年审工作。
5、拟定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与计划,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,管理教职工的聘用、调配和退休、退职。
6、负责本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、评审及聘任工作,组织并协助培养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,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7、完善落实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方案,及时调整工资等级,核发工资和岗位绩效津贴并兑现奖惩,核定“三保一金”基数,协调各类福利发放。
8、拟定教职工管理规定,协调落实教职工进修计划,组织新进教职工的岗位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。
9、及时做好党组织、党员、人事、劳资等相关统计工作。
10、管理好干部人事档案。
11、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12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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